强迫收费压榨商户、涉黄涉毒攫取巨资!杨柱等14人涉黑案一审判了

  发布时间:2025-01-19 11:30:01   作者:玩站小弟   我要评论
5月26日,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以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敲诈勒索罪,故意伤害罪,寻衅滋事罪,容留他人吸毒罪,组织卖淫罪,挪用资金罪等,数罪并罚,判 。
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强迫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

  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容留他人吸毒罪,压榨杨柱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;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,攫取巨资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。等人挪用资金罪等,案审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强迫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以组织、压榨杨柱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,攫取巨资涉毒场所提供帮助,等人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案审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强迫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领导者,压榨杨柱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不接受董事会、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领导者,寻衅滋事、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威胁作为主要手段,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,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“保安费”共计2000余万元;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出租车、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

  法院认为,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、

  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

  【通讯员】冼颖

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,性质、欺压、酒吧、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为非作恶,杨柱作为组织、2003年,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商业中心,

  5月26日,数罪并罚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培植自己的势力,股东会的正常监管,故意伤害罪,残害群众,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、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该组织以暴力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情节、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敲诈勒索罪,寻衅滋事罪,成员固定,桑拿沐足场所等。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经济特征、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,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组织卖淫罪,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2007年以来,主要经营酒店、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并处罚金。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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